跑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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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晨赫超|电灯胆-番外 泡沫,泡沫

 

番外 泡沫,泡沫

 

  去你娘的!不知道哪里来的杂种,两个婊子都一样!鬼他妈才养你们!滚!

 

  啊啊,如此污秽不堪的言语,真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。

 

  我是一个从小缺爱的孩子,自幼在充满暴力和凌辱的家庭里艰难长大。“那个家伙”终日酗酒,一旦喝醉就会家暴我的母亲,那抹刺目的红覆在他的脸上,映衬着令人寒颤的双眸,和母亲脸上的血一模一样,是我最讨厌的颜色。

 

  我在铺天盖地暗无天日的辱骂中成长,磕磕绊绊考进了一所心仪的大学,拿着自那人手里偷来的钱,远走他乡。

 

  直到踏上校园中的每一寸土地,鲜花娇艳,阵阵香气混着泥土的芬芳涌入我的鼻腔时,我才真正感觉到,我是一个人,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。

 

  我恨他。

 

  但值得庆幸的是,我再也不用看见他。

 

  那个人渣。

 

  在大学的学府里,因为性格孤僻,所以我没有朋友。他的出现,让我非黑即白的生命里出现了一束璀璨耀眼的光。

 

  他是李晨。

 

  他喜好运动,在篮球场上时时能看到他的身影,像颗星星一样在人群之中闪耀,牢牢地吸引着我的双眸,让我寸步难移。渐渐地,生性自闭的我,疯狂地爱上了篮球这个项目。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我也有擅长的、值得让人赞赏的东西。

 

  是他改变了我。

 

  多少次,我像其他粉丝一样,挤在人群之中为他呐喊;多少次,我曾鼓起勇气给他送水,却频频被别人抢先一步。

 

  我发现,他几乎回避了所有人呈上的爱慕,只有一个男生,他从未拒绝,看向那人的眼神也总是那么温柔。可不知为何,对方的样貌我却始终记不住,明明我的记性是那样好,却始终对那人仅有一个模糊的印象。

 

  我曾无数次鼓励自己要主动,要上前,要像别人一样,勇敢地表达出自己的心意,却每次都因为自卑而败下阵来。

 

  都是拜那个人渣所赐。

 

  陷入单恋的人,总是卑微的。

 

  尽管如此,他也让我在这寂寞无光的生命里,知道了什么叫作——爱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后来,我们毕业了,从此分道扬镳,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为生存而努力奋斗。我幸运地找到了一家小企业,然而做得并不好。

 

  数月里,我频频被上司责备,被同事议论,落得灰头土脸,狼狈不堪。似乎离开了那座庇护所的弱小的我,再度被狂风暴雨侵袭,满身伤痕累累。

 

  就在这个时候,照亮我生命的另一束光出现了。他是公司里人缘最好的前辈,不仅待人诚挚,性格善良,工作能力也不赖。毫不夸张地说,他是公司的顶梁柱。

 

  他叫邓超。

 

  他的脸上总是挂着阳光的微笑,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,在我取得微小成就的时候鼓励我,在我碰到麻烦的时候为我开解……他就像一个大哥一样保护着我,给予我温暖,似一汪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。

 

  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交心朋友。

 

  然而,幸福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的。

 

  “赫赫,你还记得我吗?我是学长李晨啊!”

 

  又怎会不记得。

 

  只是万分惊讶,像我这样可有可无的人,竟能在他心里占有一席之地。

 

  那个浓稠如墨的夜晚,香气氤氲,汤汁沸腾时产生的白雾朦胧了我的双眼。我猛然意识到,那个给李晨递水的人,就是邓超。

 

  为了留在他们身边,我扯了个谎,声称自己常与李晨出去打篮球。我想,像他那样璀璨的人,身边拥蹙着这样多的玩伴,偶尔冒充一次,应当不会引起什么大风波。

 

  请原谅我的自私。

 

  那两束点亮我内心的光啊,就这么交叠在一起,无比耀眼,照在我的心上,让我疼痛,让我无处躲藏。

 

  上帝啊,我究竟做错了什么。

 

  为什么你要这么对我。

 

  我看着他们在这个纷乱的世界里兜兜转转纠纠缠缠,最终落得一身疲惫不堪。我心存疑惑,这到底是为了什么?

 

  就为了所谓的爱吗?

 

  爱难道不应该是温暖的,美丽的,动人的一种东西吗。

 

  现如今,三条血红的线缠成一团,编织了一个悲戚的梦境,充盈着炽热的、诡异的红色,是我最讨厌的颜色。

 

  到手的快乐、幸福与安逸,又从我手边溜了出去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那一天,我腰伤复发,李晨知道以后,特地从他上班的公司赶过来照顾我,却不想被那人看到了……这样的一幕。

 

  其实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。

 

  只是,只是……

 

  阳光下的泡沫,是彩色的,透明而澄澈,却又那样脆弱。

 

  或许,在这三人游的感情世界里,我不是被伤得最深的,但我,真的害怕了。

 

  我讨厌这样。

 

  我只能一直假装,一直假装我是个局外人。我其实对这一切都很在意,我多么希望我爱的人可以一切安好,可以注意到我!

 

  我,不过是个备胎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车窗崩裂,刺耳的警报声在我的耳边响起,玻璃深深地扎进了我的皮肉,锥心刺骨的疼痛从我的脸上蔓延开来,冲四肢爬去。在意识开始模糊的瞬间,我仿佛看见邓超向我们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,一把抱住了身边的李晨。

 

  再度醒来之时,我的面前坐着一个样貌有些熟悉的男人,却始终想不起他的名字。他空灵悠远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,如同妖魔一样,蛊惑着我。

 

  他对我说,对我说——

 

  那场事故是他造成的。

 

  你发现了吗,李晨并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。

 

  他们俩是合伙的。

 

  只有你,傻乎乎的,徘徊在两人身边,被卷进了重重迷雾之中,啧啧,什么都不知道。

 

  复仇吧,回去伤害他。

 

  就像当初他们伤害你一样。

 

  复仇吧,他们夺走了你的幸福,就这么将你好不容易到手的快乐,肆无忌惮地毁灭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时隔数月,我终是回到了这个污秽不堪的世俗喧嚣里,披着这张并不是真我的空皮囊。

 

  我要报复他。

 

  然而,当我看到那个血肉模糊的身影在我面前呻吟时,挣扎时,我的内心竟浮起了一丝怜悯。但只要想到他和那个人串通一气,就这么欺骗我,玩弄我,将我摇摇欲坠的自尊心任意践踏,我心底的怒火便不可遏制地熊熊燃烧!

 

  我要伤害他!让他们为曾经对我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!

 

  你们不是玩得不亦乐乎吗!嗯?

 

  为什么现在却对我露出了那样恐惧的神情!

 

  所谓的爱都是虚情假意的。

 

  既然这样,我宁愿你沉默。

 

  “去死吧,李晨!”

 

 

-END-

华生/执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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